研究所畢業生至圖書館繳交論文時需準備之文件資料

壹、「離校手續單」

一、需先完成系所辦公室與會計室審核事項。

二、無系所與會計室核章,圖書館不予受理。

貳、需準備的各項文件

一、論文於校內外立即公開請準備下列文件

、論文於校內外要延後公開請準備下列文件

!!注意!!

教育部已於107年12月5日臺高教(二)字第1070210758號函說明:「學位授予法修正後,學位論文應以公開為原則,以利學術流通及分享,但涉及國家機密、申請專利或法律另有規定等特殊情形,並經學校認定後,得不予公開或一定期間內不公開,爰各校應就特殊情形訂有認定或審議機制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