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關借用圖書館館藏資源逾期未歸還者,本館將停止其各項借用服務之新規定
您好:一、圖書館為促進圖書流通率,修訂「南臺科技大學圖書館借書規則」第十條逾期之相關規定(如附件)。二、「南臺科技大學圖書館借書規則」第十條逾期,修正後內容如下:
1.已借圖書資料逾期未歸還者,本館應停止其各項借用服務。
2.借書停權期間仍可入館,但終止以下各項服務,直至恢復借用權限。包含:圖書續借、特殊借閱服務、外借平板電腦、iPAD、ePAD、數位鋼琴、研究小間、討論室、12F網路視聽區視聽資料、設備等。
3.借書逾期以實際逾期日數乘以冊數計算停借日數,讀者須還清借書,自歸還逾期圖書次日起計算停借期間,上限日為90日,停借期滿始得恢復借用權限。三、宣導期:即日起至2018年7月31日(二)止。四、實施日期: 自2018年8月1日(三)起實施。南臺科技大學圖書館 敬啟
連結:南臺科技大學圖書館借書規則
發布日期:
2018/05/01
發布人員:
范錫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