南臺科技大學圖書館影印服務規則

民國10399日館務會議通過

      民國104923日館務會議修正通過

第一條 南臺科技大學(以下簡稱本校)為妥善管理影印機資源及提供影印服務之需求,於本校圖書館(以下簡稱本館)設置影印機開放校內外讀者使用,特訂定「南

        臺科技大學圖書館影印服務規則」(以下簡稱本規則)。

第二條 讀者可於本館開館時間內使用館內提供之影印機自行影印,並依使用者付費原

        則收取費用。   

第三條 讀者應遵守智慧財產權之相關法律規定。影印之資料為非營利目的並符合著作

        權法合理使用範圍內,尊重他人智慧財產權,不得影印非法文件,如有違背,

        讀者須自負法律責任。

第四條 使用影印機者,需先至櫃檯購買影印卡,並請自行妥善保管影印卡,遺失、消

        磁、毀損致無法使用者,不得要求退費或退卡。

第五條 本館影印設備之建置、維護、管理及耗材補充由本校簽約之廠商提供,使用者

        不得自行攜帶紙張。遇有設備故障時,請即向館員反應,轉請廠商進行維護,

        勿自行拆裝設備,否則須負損壞賠償責任。 

第六條 發現讀者影印資料有違反相關規定時,本館隨時警告或制止之

學生不服取締者南臺科技大學學生獎懲要點處理。

教職員工不服取締者,依南臺科技大學職員工獎懲要點處理。

校外人士依「南臺科技大學閱覽規則」處理。

第七條 本規則經圖書館館務會議討論通過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