校園著作權利用之相關問題(二)

問:販賣燒錄歌手精選集的大補帖或MP3有何刑責?

答:

        市面上的流行歌手精選集CD是享有著作權之錄音著作,明知為盜版品而以販賣方式散布,侵害了散布權,依著作權法第九十一條之一第二項規定,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,得併科新臺幣七萬元以上七十五萬元以下罰金,如果所販賣之盜版品為光碟,依同條第三項規定,處六月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,得併科新臺幣二十萬以上二百萬以下罰金。